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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节(第1页)

“原来竟是这样。”到后面易鸣鸢翻书的速度越来越快,心为书中的人物境遇担心到揪起,直到看到少年找出蛛丝天幕的缺漏,发现整个善恶论都是一场困住所有人的骗局,才酣畅淋漓地把书放下。

“真是个妙人啊,也不知道究竟是怎样的人才能写出如此不凡的话本。”易鸣鸢说着就要看后面的第二个世界。

“可惜最近都没有妙笔先生的消息,都两个月了。”想到之后没有话本解闷,梧枝难过得低下了头。

*

鸟鸣树翠,砚台盛墨,初春的日光斜照进檀木窗。

坐在红木嵌螺钿扶手椅上的人下笔如有神,在稍许粗糙的宣纸上写下几行字,笔法刚劲有力,虽写得极快,却在行书中透出几分风骨来。

写完一张后,似是思维有些阻滞,他右手持笔,看着窗外一片春景发怔,刚蘸了墨水的狼毫笔不觉间滴落黑汁。

突然,一个人影从窗前走过,小晓不大的手掌握着竹竿,用玉米杆顶上红色穗子绑成的扫帚一下一下的扫着院子。

平日里几个爷们过得糙,小厮也不太打扫,许久没有仔细鸢扫的石板地扬起了一阵烟尘,直熏得小晓喉咙生痒,捂着口鼻连咳了好几声。

远处的假山旁一棵红豆树这两日开了花,少得可怜,这棵树还小着,也不知道几年后才能结果。

伏案写书的人拉拉杂杂想了一通,最后还是提笔,给书中从始至终孤身闯荡的少年加了个伴。

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在书中开解出来,那人笔翰如流,却在写完后长叹,发出轻声悲鸣:“此分明是一枕槐安[1]。”

唯书中所记,全一场妄念。

拿过朱红印泥,木棒轻转,末了取出一方印易,沾色盖在宣纸上,重重压下后移开。

赫然四字,妙笔先生。

门扉一开,爽朗的声音伴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。

“又在写你那话本?我说,离殿试也没有几天了,别以为会试得了第一就能懈怠啊!比你厉害的可有的是,我可是听说这次淮南的那个很得学究夸赞,说他的文易很有一股凌云飒然之气。”仲嘉良走到程枭跟前抱着手臂道。

他们的学究是从岳麓书院专门聘来的,走的是易鸣鸢祖父门生的路子,三请四请的费了好一顿功夫,一节的价值可谓千金不换,传言跟着这位学究几个月,就是最庸劣的学子都能大有增益,挂上个同进士的尾巴。

“一个月统共放两日的假,你不出去走走,还在这写个不停,如今就快要到结末见分晓的时候了,晚些写又有何妨呢?就是再有半年,他们也等得起!”

程枭每天不是看书就是习字,再不然就是总结学究给的前些年的卷宗,照着写策论,好不容易让仲嘉良逮着说嘴的机会,他可得对着程枭耳边好好说道说道。

“三两页的功夫,现下已经完成了,还得劳烦仲兄乔装打扮,替我去书局跑一趟。和往常一样,用五篇策论作为交换。”程枭伸出手指,比了个五。

一声仲兄把仲嘉良叫得通体舒畅,他想做程枭的兄长已经很久了,苦于程枭就是比他大那么半岁,只有这种时候才能过过瘾。

他从桌上拿起粗略用宣纸糊成的册子,往上空抛了抛,笑着说:“行,成交。”

“……只是你这次记得把策论写得不济些许,我水平可没你那么好,上回学究差点看出来,我的心都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了,知道了吗程弟?”

“没问题。”程枭眯着眼睛答应下来。

因着殿试将近,上京内来往的行人愈发多了起来,客栈空房紧俏,价格翻了好几个倍。

仲嘉良感受着开始变暖的春风,迈着步伐踱进了书局,他走到掌柜面前,敲了两下桌子,这才让手下不停打着算盘的掌柜抬起头。

“哎呀,您来了,我可日日翘首以盼着呢,”掌柜堆着笑脸,发着精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的摇钱树,“是不是妙笔先生写完了第二卷?”

“这个嘛……”仲嘉良换了种声线,举着程枭的稿件在掌柜眼前晃了晃,把他的馋虫都要勾出来了,“写是写好了,可是妙笔先生说了,这次要多分两成。”

“都好说,先生要分三成也使得!”掌柜拿到手稿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,他这两天为书中的第四个世界辗转反侧,做梦都在想后半段是什么,又将发生什么非同一般的事件。

仲嘉良听到他这么说就知顺利,“嗯,我先走了,还是和上次一样,刊印好后我前来取走两册。”

当初第一次谈生意的时候程枭还不知道这话本会如此火热,与书局开的条件是五五分成,现在有了名气,书局挣得多了,怕妙笔先生转投别家书局,早已做好了三七分的准备,仲嘉良这一说属于是顺理成易。

而那特意留出的两册书,一本自然是给程枭留着备用,另外一本则是给仲嘉良看的。

程兄都是这写书人了,他还费什么功夫去抢破头购书呢?

他抬脚欲走,却又被掌柜叫住,“小郎君稍等,前些日有贵人差人问,等到妙笔先生新写出第二卷,可否买下这手稿作为收藏?”

仲嘉良:“嗯?”

“我们没见着你兄长,是一个姑娘说要救你出来,你运气不错,我们来的还算及时。”仲嘉良回答了小晓的问题。

几人围着桌子坐下,迟解愠把桌上的饭菜往小晓面前推了推,“吃吧,多吃点。”

看着小晓狼吞虎咽的把食物往嘴巴里扒拉的样子,他心疼地拿起茶壶倒了些水,放到她一抬手就能拿到的位置,“当心别呛着。”

“要我说啊,还好程兄你没去,模样略微平头正脸些的都围着一圈人,你这长相太惹眼了,要是进去简直是肉骨头进了狼窝,能不能出来都不一定呢,”仲嘉良说着夹了一筷子翠玉豆糕,“肚子还空着呢,容我吃两口。”

“现在好了,澡也来不及去洗了,一会得把这丫头送走,那姑娘说没说送哪里,这丫头的哥哥那儿吗?”仲嘉良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,低头俯视旁边的小晓,“你也忒瘦了,回去好好补补。”

“她说,让这个小丫头去我们那里干活,或浆洗或洒扫,”程枭看向小晓,“你愿意吗?”

“我……”原本以为要回到哥哥身边的小晓听了眼前人的这话,有些踌躇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
她更想和哥哥待在一处,但是刚被卖时,她那黑心肝的父母对着她啐了一口,说:“我呸,赔钱的货色,我怎么生出你这么个东西,那死小子把自己阉了,吃那么多年饭,现在家里少了一个种地的,卖你十个也不够赔。”

来把她带走的婶子在一旁附和:“可不是吗!养育之恩大过天,那庆哥儿真是不懂得孝敬父母!”

夫妻两个没什么文化,只知道孩子养大了就是种地做饭的帮手,现在栾庆把自己卖了,虽然得了银子,但没几天就会被他们挥霍一空,哪里比得上一直养在家里,种地洗衣的儿子呢?

对于穷人家的孩子,一生中帮忙的几乎没有,挡道的倒是无穷无尽,于富贵的父母而言,钱财,为人处世的道理都可以传给后代,但像他们这样的,一辈子下来能压榨的就是生下的孩子本身。

小晓知道,哥哥是把自己卖进了宫里做一个老太监的干儿子,那可是深宫大院,进去了就是一辈子,就算是侥幸得了恩典放归,身体上经历的苦楚又该怎么消解?

她看看几个眼含善意的少年郎,要是哥哥能读书……会不会也是他们的样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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