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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节(第2页)

“要带什么东西吗,一兜子黄金,羊皮?”

易鸣鸢紧锣密鼓地收拾起东西,听闻边关互市百年前就已形成,但近些年两地关系不好,时常兵戎相接,这导致互市关了多半,改为胆大的行商偶尔出现在两国疆界来往贸易。

没有官吏监管主持,交易少了赋税的烦恼,但与此同时,也多了不能时时管制货品和公平性的困扰,导致许多一头栽进来的楞头青被哄得晕头转向,花大把的金子或货物换走远低于其价值的破烂物。

程枭制止她在布袋中乱塞一气像是要把整个家底都带着走的动作,“用不了这么多,带两个伊勒根陶勒木,十张羊皮,还有一袋金子。”

他从挂物的地方取了两个皮囊,易鸣鸢懂了,这就是伊勒根陶勒木,她接过一看,这两个皮囊都是用整剥的皮做的,十分精致,“是牛皮?”

“嗯,牛犊子做的伊勒根陶勒木最耐用。”

程枭很快把所有能用的上的东西都装在一辆车上,临行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不能忘记,他抬手摘下易鸣鸢的耳钩,这样张扬有代表性的银饰反映着他们的身份,是每次出门前必须要摘除的。

区别于女子所佩戴的双边耳饰,程枭只有一只耳垂挂着银闪闪的耳钩,常隐在弯曲的卷发之中,他微微偏头,摸索着摘下。

易鸣鸢眼神不经意间扫过,她发现程枭从不示人的耳后那一块皮肤上有刺青,那刺青的形状眼熟,但她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。

这次行商逗留的地点在一处距转日阙很近的边陲小城。

很久以前这个名唤图炉城的地方人口众多,几千人在此处世代而居,前朝时大邺与匈奴多有矛盾,图炉城时而被划给大邺,时而又被匈奴抢占回去。

久而久之,百姓死的死,搬的搬,曾经繁华一时的地方成了座空成,直至四十多年后被行商选中,作为贸易的一个集市,图炉城才重新热闹了起来。

易鸣鸢蒙着脸,听程枭断断续续地讲着这个地方发生过的故事。

她新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,感慨道:“竟有如此多人。”

没有迎风招展的旌旗,这里的摆摊方式朴素简单,扯块布铺地上就算是告诉行人有物兜售了。

程枭拽着她的胳膊把人往身前一带,改为十指相扣的姿势,“跟紧我。”

由于图炉城内的喧嚣乱象,他从不喜欢往这里凑热闹,不过今日他稍稍转变了想法,易鸣鸢若是不想被陌生的大块头挤走,就必须乖乖牵紧他的手。

人潮熙攘,易鸣鸢小心地半侧过身,担心被走过的壮硕男人撞到,这一幕似曾相似,她轻笑了一声后说:“当日在山上,你把我手都抓红了。”

“现在不会。”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一遍,这次程枭也不算是毫无长进,牵着她的力道正正好好。

因为这次,他不用再担心易鸣鸢把他的手甩开了。

还未走到行商的车架跟前,长相精明的大胡子男人就摆着步子用两句异族语高声问候起来。

程枭不喜欢听他油腔滑调的声音,随口应了一声,从车上取出这次交换的东西放到架子上。

贸易的原则是他们给出草原上的货品,再在商人的车上进行挑选,有看的上的便可以当场换走,但若是价值不对等,就要拿出金子来添了。

这一趟出来,他们需要带回去一把火撑子,耶达鲁的阏氏宾德尔雅还托他们顺便带回来一只捣砖茶的臼,他们家那只前两日被小儿子打碎了。

“哦天哪!”商人夸张的惊呼一声,极尽溢美之词夸奖了易鸣鸢露在外面的眼睛,笑容可掬道:“不知该如何称呼你,耀眼的明珠?”

易鸣鸢薄纱下的嘴角微抽,方才走过来的时候,他对上一个中原女人也是这么夸的,一个字都没变过,她拿出曾经用过的假名敷衍道:“白缘。”

废话不多说,她扫了一遍商人的摊位,精准找出了石臼,把它拿到身前。

程枭旋即指着皮货道:“这些我们要三十五金。”

商人啧啧两声,嫌弃地翻了翻羊皮,似乎是被他的狮子大开口为难到了,“两个皮囊十张羊皮,这些最多值十八金,这样吧,看在这位小娘子的面子上,我出二十金买下,石臼当作添头送你们。”

其实这些物品的价值至少在四十金,他再添油加醋给东西编个经历卖出去还能再翻个倍,在这装强拿调不过是看易鸣鸢脸生面薄,赌她不知真实价值罢了。

易鸣鸢把皮囊往前一推,义正言辞地强调:“你看清楚了,这可是整剥的牛犊皮,最结实耐用,大邺不让卸杀耕田的牲畜取肉,就是满广邑也找不出两件牛皮,要我说何止三十五金,怕是五十金都算少了。”

牛作为重要的耕种动物,在大邺境内是禁止杀伤的,若杀牛取肉吃更是要以杀人论处,因此牛皮等物只能从草原获得。

“该是多少就是多少,一个子儿也不能缺。”她的表情虽绷着,但实在没有什么威慑力,见状,程枭往她身后一站,眼眸危险的半眯起,直直注视着狡诈的奸商。

商人被盯得背后冒起冷汗,平定数个部落的肃杀之气可不是说着玩的,他抓起装着金子的布袋放到易鸣鸢的手旁,识相的说:“三十五金,您请走好。”

浑然不觉的易鸣鸢眉毛一挑,这么容易?

她拿起布袋,对程枭轻轻摇晃了两下,发出金子碰撞的微响,兴奋道:“你看!”

程枭适时转变神色,毫无带她狐假虎威的惭愧,“嗯。”

商人把上好的皮囊和羊皮收在车上,嘴上念叨着亏了亏了,转头又挂上一张笑脸,用同样的话术面对下一位来客。

易鸣鸢和程枭在这座热闹古城中转了一圈,顺利买到了火撑子。

回去的路上她四处张望,一眼看中了把镶着红宝石的精致匕首,它吹毛断发,通体呈银色,且匕把大小刚好适合被一个女子握在手里。

她走近把匕首拿起来仔细观察,利刃比她之前在和亲队伍中时藏起来的那把锋利了不知道多少倍。

“喜欢?”

“嗯,很好看,我想把它放在匣子里。”易鸣鸢目不转睛道。

既然如此,得到肯定的答复后,程枭张开布袋,掏出足数的金子买下。

趁着程枭付钱的功夫,易鸣鸢指尖轻触倒映着银光的刀刃,顷刻间划出一颗血珠,她满意的把匕首收好,在男人回过身之前擦掉手上的血。

很不错的一把刀,相信杀人也快。

一直逛到傍晚时分,许多商人都已陆陆续续收摊,穿着各异的外族人也变得零零散散。

这类交易的集市除了瓷器玉石,绸缎纱巾,茶叶香料之外,偶尔还会买卖奴隶,今日应该算是不凑巧,从头逛到尾只见到角落中的一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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